排球競賽規則簡介
1.發球
發球隊員必須在第一裁判員鳴哨允許發球后8秒鐘內將球發出。球被拋起或持球手撤離后,必須在球落地前,用一只手或手臂的任何部分將球擊出。球只能被拋起或撤離一次,但拍球或在手中擺弄球是允許的。發球隊員在擊球時或擊球起跳時,不得踏及場區(包括端線)和發球區以外的地面。擊球后,可以踏及或落在場區內或發球區以外。
2.隊員的場上位置
發球隊員擊球時,雙方隊員(發球隊員除外)必須在本場區內按輪轉次序站位。靠近球網的三名隊員為前排隊員,其位置為4號位(左)、3號位(中)、2號位(右)。另外三名隊員為后排隊員,其位置為5號位(左)、6號位(中)、1號位(右)。隊員的位置應根據其腳的著地部位判定:每一名前排隊員至少有一只腳的一部分,比同列后排隊員的雙腳距中線更近。每一名右(左)邊隊員至少有一只腳的一部分,比同排中間隊員的雙腳距右(左)邊線更近。發球擊球后,隊員可以在本場區和無障礙區的任何位置上。
3.比賽中的擊球:隊員的身體任何部位都允許觸球
(1)四次擊球犯規:每個隊最多三次(攔網除外)將球擊回對方場區,如果超過則判為四次擊球犯規。
(2)持球犯規:隊員在擊球時沒有清晰地將球擊出,或接觸球時有較長的停滯,如撈、捧、推擲、攜帶球都應判持球犯規。
(3)連擊犯規:一名隊員連續擊球兩次,或球連續觸及其身體的不同部位,則為連擊犯規。
4.過中線
在不妨礙對方比賽的情況下,允許隊員在網下穿越進入對方空間。隊員的一只(兩只)腳或一只(兩只)手部分越過中線觸及對方場區的同時,其余部分接觸中線或置于中線上空是允許的。隊員身體的任何其他部位都不允許接觸對方場區。在比賽中斷后隊員可以進入對方場區。
5.觸網
隊員觸網不是犯規,但擊球時或干擾比賽的情況下除外。
6.進攻性擊球
除發球和攔網外,所有直接向對方的擊球都是進攻性擊球。前排隊員可以對任何高度的球完成進攻性擊球,但觸球時必須在本方空間。后排隊員可以在進攻線后對任何高度的球完成進攻性擊球,但起跳時腳不得踏及或越過進攻線,擊球后可以落在前場區。
7.攔網
只有前排隊員允許完成攔網,后排隊員不得完成攔網。在1次攔網中,球可連續觸及1個或幾個攔網隊員的手 、頭或腰部以上身體任何部位均算1次攔網。
攔網后本隊可再擊球3次。攔網手觸球后 ,球落界外為觸手出界,判失誤。
擴展資料
場地要求:排球比賽場地為18米×9米的長方形 ,四周至少有3米空地,場地上空至少高7米內不得有障礙物。國際排協世界級及正式比賽,無障礙區自邊線以外至少5米,自端線以外至少8米,無障礙的比賽空間自地面以上至少12.5米沒有障礙物。
場中間橫劃一條線把球場分為相等的兩個場區。所有線寬均為5厘米。
球網:場地中線上空架有球網。網寬1米 ,長9.50米,掛在場外兩根圓柱上。
女子網高2.24米,男子網高2.43米。
球網兩端垂直于邊線和中線的交界處各有5厘米寬的標志帶 ,在其外側各連接一根長1.80米的標志桿。
球:球的圓周為65~67厘米,重量為260~280克,氣壓為0.40~0.45千克/平方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