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立“轉化一個后進生和培養一個優生同等重要”和“教師不應該選擇自己教育的學生,而應當創造適合于不同學生的教育”這一正確觀念。面向全體,因材施教,加強后進生轉化工作,使素質教育落到實處,讓學生得以生動、活潑、健康的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在體育教學方面后進生的表現多種多樣,有的是身體素質方面的,有的是行為習慣方面的,還有的是習慣上的等等,以及頻繁的教師調動所引發的學生紀律渙散,等多方面的問題,致使學生出現后進的表現。后進生產生的原因很多,有家庭、社會、學生自身等方面的原因;有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方面的原因;非智力因素又有無學習不得法導致的后進生和其他外因導致的后進生。對他們進行成因分類,以便于工作時有的放矢。
轉化措施與方法
1、動之以情,消除戒備心理
消除戒備心理的唯一途徑,是教師對后進生要愛得真,愛得深,將嚴格要求滲透在愛之中。當學生體驗到老師對自己的一片愛心和殷切期望時,他們就會變得“親其師而信其道”。
2、尊重信任,喚起自尊心
自尊心是人的自我意識的重要標志之一,是進步的動力之一。教師應當尊重、信任后進生,喚起他們的自尊心,培植自信心。所以教師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對后進生要求要適度。要求過高,他們會認為高不可攀,望而卻步;要求過低,不利于培養后進生的學習毅力和克服困難的能力。
(2)讓后進生獲得成功。只有當他們真正體驗到經過努力而獲成功的歡悅時,才能樹立起進步的信心和愿望。教師可以布置一些他們力所能及的任務,在完成之后給以適當的鼓勵。
(3)讓后進生充分發展自己的才能,充分展示自己的長處。在挑選班干部時應加以考慮,讓他們也能擔任一定職務,在集體中發揮作用。
3、曉之以理,增強后進生分辨是非的能力
教師應曉之以理,提高后進生的道德覺悟和上進心,培養后進生是非觀念。堅持正面誘導,以理服人,切忌簡單粗暴,以勢壓人。對他們說理要透徹,一定要結合榜樣教育和具體事例,利用集體輿論,輔之以分明的獎罰。
4、創設情境,鍛煉后進生的意志
針對學生不良行為,光說理還是不夠的,所以教師應憑借一定的手段有意識地創設特定的與之相宜的情境,如為培養學生的意志力,教師應該適當創設一些帶有一定困難的情境,鍛煉他們與各種誘因勇敢斗爭的意志力,培養他們戰勝困難,戰勝自我的頑強毅力。
5、持之以恒,反復教育,鞏固后進生良好行為習慣
后進生的轉化不可能一蹴而就,一般要經歷醒悟、轉變、反復、穩定四個階段。因此,在轉化過程中,后進生故態復萌,出現多次反復,是一種正常現象。對這項十分艱苦的工作,教師一定要有滿腔熱情,必須遵循教育規律,“反復抓,抓反復”,因勢利導,使后進生保持不斷前進的勢頭。
6、貫徹“興趣貫課堂”,讓課堂教學“活”起來。在課堂教學中,教師要始終遵循“主體性原則”,激發學生以極大的興趣參與教學活動的全過程,主動的去體驗,獲取。對一些后進生,要給他們創造積極參與學習活動的機會,教師要引導學生在課上有所思,有所情,有所收獲,以情入境,真正從思維上參與,從情感上參與。從而在學習上有所進步,變厭學為樂學。
主要工作安排:
1、針對后進生行為習慣差,進行日常行為習慣的教育。
2、針對后進生心理情況,選擇適當的時機和方式進行心理溝通活動---談心。
3、針對后進生學習目標不明確,進行學習目的性教育;學習習慣不好,則常抓學生日常學習習慣---作業檢查等。
體育課堂常規
1.上課鈴響時,體育班委按任課教師指定的地點準時集合隊伍、檢查人數,并向教師報告缺席人數及原因,教師作好記錄。
2.上課前師生問好。下課時教師宣布“下課”,學生集體鼓掌一次,教師行鞠躬禮后方可下課。
3.上課學生必須穿運動服裝和運動鞋,不得穿有礙體育練習的其它服裝和鞋子,不準帶有礙安全的物品,如手表、銷匙、小刀、手飾、項鏈等。
4.學生必須認真上體育課,遵守課堂紀律,積極參加課堂練習。上課時不得遲到或早退,早退或退到十五分鐘以上者,按曠課一次論處。遲到或早退每兩次算作一次曠課,每學期曠課達1/3學時,不予評定體育課成績,必須重修。
5.體育課上,學生必須愛護體育器材和場地設施,積極協助體育教師和體育委員搬運體育器材和場地整理。下課時,必須及時送還體育器材。上課丟失或故意損壞器材,照價賠償。
6.學生必須按照教學內容進行練習,不得擅自更動練習內容。
7.因病、事原因需要請假,必須本人持校醫院的證明和請假條,在上課前向任課教師請假,任課教師同意后其請假方可生效。遇特殊情況可由體育班委代辦,否則按曠課處理。
8.因病殘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申請體育課免修、免試或上保健課的,必須持有醫院證明,經其所在系、教務處、體育教研室主任批準,加蓋公章,方可生效,其申請和證明材料由體育教研室存檔。
9.學生體育課不及格者,必須按照學院體育教研室統一安排的補考,參加補考,無故缺席者,一律按曠考處理。
5、 上課時,學生必須自覺遵守課堂紀律,注意安全,愛護器材,服從教師及小組長的指揮,努力完成各項練習任務,學生在課堂中不得嬉笑打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離開課堂。否則作曠課論處。